國禎環保關于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公告
發布日期:2017-02-24 瀏覽次數:27012
2017年1月5日安徽國禎環保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向銀行申請短期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同意公司以及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向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務區支行等11家銀行申請短期綜合授信。
一、申請授信額度的具體事宜
公司2017年度擬申請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3.3億元的短期綜合授信額度,主要為流動資金貸款授信到期續辦和業務需求新增,授信類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動資金貸款、銀行承兌匯票、保函、國內信用證、國際信用證等。具體授信計劃如下:
序號 |
銀行名稱 |
綜合授信額度(萬元) |
1 |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務區支行 |
30,000 |
2 |
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12,000 |
3 |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支行 |
10,000 |
4 |
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10,000 |
5 |
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10,000 |
6 |
合肥科技農村商業銀行廬陽支行 |
10,000 |
7 |
東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14,000 |
8 |
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蒙城路支行 |
12,000 |
9 |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蕪湖分行 |
10,000 |
10 |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10,000 |
11 |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支行 |
5,000 |
以上授信最終以銀行實際審批的授信額度為準,授信期限為1年。以上授信額度未考慮公司2017年預計新增投資類運營項目長期借款,也不等于公司實際融資金額。董事會授權董事長簽署相關文件及辦理后續事宜。
本次申請授信事項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董事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經過認真核查公司的經營管理情況、財務狀況、投融資情況、償付能力等,認為:此次公司申請授信額度的財務風險處于公司可控范圍之內,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規定。本次申請授信額度,有助于解決公司發展所需資金,為公司業務的拓展提供了資金保障。
三、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就此事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公司向銀行申請不超過13.3億元短期綜合授信額度,是為了保證公司進一步發展所需的正常運作,有利于促進公司業務的拓展及企業發展,且公司經營狀況良好,具備較好的償債能力,本次申請授信不會給公司帶來重大財務風險及損害公司利益,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該議案還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決策程序合法合規,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行為。因此我們同意公司本次授信事宜。
四、備查文件
1、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安徽國禎環保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一月五日